近期,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和广东省纪委监委指导下,经广州市、番禺区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不懈努力,“红通人员”、职务犯罪嫌疑人卢光远、卢光亮先后回国投案。
卢光远,男,1955年5月生;卢光亮,男,1958年9月生,二人均系广州市达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原股东,涉嫌对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行贿,分别于2014年10月、11月外逃。2021年10月,国际刑警组织对二人发布红色通缉令。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将该案列为重点攻坚案件,充分运用国际规则和国内法律,依法依规开展追逃追赃工作,形成有力法律震慑,二人最终主动回国投案。
卢光远、卢光亮归案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天网2022”行动的重要成果,彰显了“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加大对基层自治组织和民生领域外逃腐败分子追逃追赃力度,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奉劝外逃人员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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