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宁德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我市对中心城区新能源纯电动重中型货车限行管理措施进行优化调整,自2021年12月10日起施行。
据悉,由本市核发号牌的车辆总质量大于4.5吨(含)或车长于6米(含)的新能源纯电动重中型货车(含专项作业车),在以下路段的限行时段内禁止通行,其余时段和路段均不限行。中心城区闽东路(金南门路口至水岸阳光路口)、天湖路(市公安局路口至市体育中心路口);限行时段:工作日7∶00-21∶00。中心城区蕉城南北路、宁川路、富春路、南湖滨路、北湖滨路;限行时段:工作日7∶00-9∶00、17∶00-21∶00。
此外,军队、公安、消防、医疗急救、邮政运输、工程救险等车辆在执行任务期间不受限制;城市管理部门养护车、环卫车、园林车等专项作业车辆正常作业时不受限制。因重点工程建设或涉及民生物流等需要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须向交警支队申请办理通行证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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